内蒙古农业大学校园网用户入网协议
一、严格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
保护条例》和内蒙古农业大学校园网有关的网络管理条例及声明。
(1) 提供准确的个人资料;如个人资料有任何变动,必须及时更新;
(2)用户对所申请的帐号和密码安全负相应责任;
(3)用户单独承担传输内容的责任;
(4)用户对服务的使用必须遵循:
a、 使用网络及相应的服务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规;
b、 使用网络服务不作非法用途;不干扰或混乱网络服务;
c、 遵守所提供接入等服务的网络协议、规定和程序。
同时包括:
1) 用户不能利用代理的方式上网使用个人用户服务;
2) 用户许诺不传输任何非法的、骚扰性的、中伤他人的、辱骂性的、恐吓性的、伤害性的、庸俗的,淫秽
的等信息资料;
3) 用户不能传输任何教唆他人构成犯罪行为的资料;用户不能传输涉及国家安全的资料;
4) 用户不能传输任何不符合当地法规、国家法律和国际法律的资料;
5) 若用户的行为不符合以上提到的服务条款,内蒙古农业大学网络中心有权作出独立判断并取消其帐号。
(5) 用户同意保障和维护全体成员的利益,并同意在以下情况承担所发生费用:
a、由于用户使用超出服务范围所引起的诉讼的律师费用;
b、由于用户违反服务条款的损害补偿费用;
c、由于用户侵害他人知识产权的所引起的补偿费;
d、由于其它人使用用户的电脑、帐号引起对第三方权利的损害,第三方所要求的损害补偿费。
(6) 用户若反对任何服务条款、对后来的条款修改有异议,或对服务不满,用户有以下权利:
a、 不再使用所提供的网络服务;
b、 通告要求网络中心停止该用户的服务;
c、 用户在帐户有效期内终止使用的,可向网络中心申请退还帐户中剩余金额。
结束用户服务后,用户使用网络服务的权利立即中止。从即刻起,用户没有权利也没有义务享有上网服务。
二、网络中心在提供接入服务时遵循以下原则:
(1) 不能对外公开用户的个人信息、帐号、密码等信息。除非:
用户授权或相应的法律要求及程序要求提供用户的个人资料。
(2) 向用户提供稳定的网络接入服务,除此之外不作任何其他保证。
(3) 不得任意中断服务,除非有重大硬件故障发生;
(4) 在用户提出终止使用服务并要求退还剩余帐户金额时,遵循以下原则:购买充值卡、包月帐户在当前
计费周期内的部分、赠送的帐户以及购买时获得优惠的部分恕不退款。
(5) 保留判定用户的行为是否符合“用户入网协议”的权利,如果认为用户违背了本协议,将会中断其相
关权利。
以上“用户入网协议”的各项条款应与国家有关法律保持一致,如有与法律条款有相抵触的内容,以法律条
款为准。